没有什么新《婚姻法》出台,此后陆续出台的三个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对婚前财产的属性做任何改动。
因此,你爸爸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你爸爸个人所有,并不因再婚成立新的家庭,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房子是你爸爸的婚前人个财产,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肯定是你爸爸而不会是其他人。除非你爸爸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自愿在房产证上增加继母的名字(属于赠与行为),从而使房子从你爸爸个人所有,变更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只要你爸爸不放弃对房子的所有权,房子就永远是你爸爸的个人财产,不论再婚婚姻关系存续多长时间,都不会发生变化。
由此延伸出的问题是,如果你爸爸去世,包括房子在内的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都将作为你爸爸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继母和你共同继承。
所以,你如果是担心爸爸的财产旁落,可以要求爸爸在生前赠与给你,也可以立下遗嘱(最好去公证处公证),在他百年后由你继承。
按照新婚姻法,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夫妻的,主要依据就是原是谁所有的就属于谁的,你的房产证如果拥有者姓名是你父亲的,那婚前的房产就归你父亲所有,后妈是不享有的,但如果房产证上的户主是你父亲和你后妈的名字,那财产就他们两个共同拥有。
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其作为共同财产。所以你父亲的婚前财产是他自己的。但是如果他过世的话,你和后母都有继承权,所以从你的继承角度来看,写你的名字是最好的。不过,父亲在世你就问这样的话,太大逆不道,枉为人子!道德上令人不齿。
婚后的才是共同的财产,你爸爸的财产要看他怎样分了 这东西要按老人家的意愿的~
1 你爸的名字当然是你爸爸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与他的第二位夫人离婚,女方无权要求房产。但如果你爸爸过世,你和女方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 如果此房改成你的名字,那么,到你爸爸百年之后女方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