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员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你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使其事后写了欠条,仍属于盗窃既遂,不会影响盗窃罪的构成。如果他能归还电脑,只能认定他有退赃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监控和手写的书面经过和身份证原件已经可以作为证据了,书面经过或许已经描述了带电脑出去的事实,这个和进出门签字的道理一样,所以是有效的证据。至于是否能定为盗窃很难说,如果不还可以定义为侵占公有财产。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妥妥的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打欠条也不应该认定为退赃,只是承诺退还。 电脑、监控、欠条都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