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以夫妻感情不和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离婚,却找出证人证明妻子三年前和情人同居过,但是他说的情人...

2024-12-03 08:59:08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有句话叫劝合不劝分 但是从妻子目前的态度来看 她肯定是不想和他老公过了 但是老公还是很爱她 哪怕就是让别人知道他带了绿帽子 也还是想把她留在身边 有可能是为了孩子 也有可能是不忍心拆掉这个家庭
法院有应该是从人道角度来判段这件事 法院也希望等他们冷静下来再重新考虑这件事 再说以你的话语我只看到妻子的过错 所以法院这么判是很正确的
再者 要是我猜的没错的话 你应该就是这个“妻子”吧 或者也是她最亲的人

回答2:

亲,在新婚姻法里面,凡是婚姻过错方,都是没有什么公信力的,说话都是不被认可的,所以婚姻过错方是没有能力争抚养权,也没有机会争财产的,当然,你丈夫不同意离婚,法律也会考虑他的要求。

回答3:

那可以分居半年自行离婚的

回答4:

肯定了,不管说的这个情人活着还是死了,有这回事,肯定就会以此为证据呀。

回答5:

这个不会判决妻子是过错方就不离婚的。很荒唐。法律判决依据不会这样写的。

回答6:

是啊,妻子已经有错在前,男方不愿意离婚,法院是会给一个调解期的,如果你二次起诉,调解期也已过,那么他不愿意也得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