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于民国时期。
十大酷刑,是中国古代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
十大酷刑中有几种在秦汉时期就有了,把它们全归入满清中,是因为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前朝的酷刑清朝时期还在延续,同时清朝自己也发明了几种酷刑,所以归类为满清十大酷刑。其主要的原因还是清朝时期没有废除酷刑,而民国时期政府将这些酷刑已经废除了,当然不包括审政治犯,说的是政府对于触犯法律之人的刑法。如果民国时期还在延续十大酷刑,可能就要叫民国十大酷刑了。
的确如此,十大酷刑中有几种在秦汉时期就有了,为什么把他们全归入满清中,个人认为也许是因为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前朝的酷刑清朝时期还在延续,同时清朝自己也发明了几种酷刑,所以归类为满清十大酷刑。其主要的原因可能还是清朝时期没有废除酷刑,而民国时期政府将这些酷刑已经废除了,当然不包括审政治犯,我说的是政府对于触犯法律之人的刑法。如果民国时期还在延续十大酷刑,可能就要叫民国十大酷刑了。
满清十大酷刑,是在清末就很少用到了,我觉得是在民国初期的时候吧
应该是民国初年吧
清朝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