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必须要鉴定吗

2024-12-03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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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医疗纠纷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这两种责任如何划分呢?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医疗纠纷鉴定呢?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相关知识。本文由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编辑。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由于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专业技术性”特点,对于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什么级别的医疗事故,患者的定残等级,护理依赖等等,医疗纠纷案件往往都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回答2: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可以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回答3:

医疗纠纷必须要坚定嘛,肯定的,你不做鉴定,你怎么知道它哪里出了问题,但是这是一个时间和东西的损害的问题,这不能着急,只有等鉴定出来才能知道结果

回答4:

医疗司法鉴定时间根据损害程度、鉴定事项的不同,时间也不一样。

回答5:

是的,如果你对某处不鉴定不放心,可申请到其它地方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