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最大意义在于人生无所谓生与死,最大的幸福就是活着。《活着》是以“我”(一个文化工作者)的口吻写成,以主人公“福贵”的叙述为主。少年时的福贵,生在福中不知福,好赌成性,对家里的娇妻“家珍”拳脚相加。最终福贵将家里的祖业输光了,气死了父亲,沦为了靠租地为生的佃农。地位的一落千丈并没有使福贵意志消沉,然而母亲的身体却每况日下,一天福贵进城为母亲抓药,不幸的事发生了,福贵遇上了国民党抓壮丁,被编进了队伍,在这里他遇到了“春生”。几经转辗,福贵遇到了解放军得以回家,而春生留在了解放军的队伍里。回家后的福贵难受极了,母亲死了,女儿凤霞因为发高烧没得到及时的治疗成了聋哑人。福贵的归来是家里的日子一天天好转,但随着儿子有庆的一天天长大,烦心事又来了。富贵和家珍商量着送有庆去上学,但家里的经济状况不允许,于是家珍和富贵决定将凤霞送给有钱人家当丫鬟。凤霞走了,有庆得以上学。一日凤霞偷偷跑回家来,福贵再也舍不得让她走。后来家里养了一头羊,有庆很积极,每天放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羊,饲养羊的重任就在有庆身上了。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了,可不幸又降临了。有庆死了,死因是为县长夫人即小学校长(春生的老婆)生孩子献血,被抽干了血。后来在村长的介绍下,凤霞和县城里的偏头工人二喜成了亲,日子很美满,而不幸又来了,凤霞因生孩子难产死了,留下了一男孩,取名为苦根。孩子的名字寓意着命运的坎坷,家珍的软骨病越来越严重,最后不治而亡。二喜在工地上遇难了,被两块水泥板夹成了肉泥。福贵将苦根接到了乡下和自己相依为命,一天福贵为苦根煮了豆子便出去干活,苦根因为太久没有吃到好吃的,吃了太多的豆子被撑死了。可怜的福贵眼看着一个一个的亲人死去,却很平静他为亲手掩埋了亲人的尸首而感的满足。福贵买了一条很老很老的牛,就像他一样风烛残年,每天牵着老牛下田,福贵总是一遍一遍呼唤着亲人的名字。
一个纨绔子弟历尽繁华、破落、战争、困顿、亲人一个个死去后所领悟的生命的本质:人生最大的恩赐就是活着。
还是直接看的好,我之前就是因为看了简介觉得没什么意思差点错过了一部好书,简介的话楼上那一句话概括的很准。
看完简介,内心鸡皮疙瘩都出来了,福贵是经历了何等磨难啊,生活如此不公,太难了!
活着是余华写的什么体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