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侵权。也不要支付费用。因为你不是营业经营性演出。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应当按照规定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节 表演
第三十五条 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应当按照规定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回楼主
愿十年磨一剑 说的很对
你不是营业经营性演出。
如果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应当按照规定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但是看了楼主的叙述
首先可以明确
你公司的春节晚会属于内部员工娱乐
并非营业性演出 表演
而且一般的网络歌曲并没有注册版权
(可以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版权注册的查询)
如果此歌已经注册
你们的春晚并非营业性演出
也不用支付报酬
绝对不算侵权
肯定是侵权了
连问都不用问啊
这事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就可以了
要不就找黑道的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