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入其他应付款的资金想做增资,属于“债转股”,现在这种出资方式只允许国有企业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允许;
2.不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只给新股东划分股权,是允许的。只需要到工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表,出具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即可。但是他的资金不可以计入债权,应该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
3.账上既有股权又有债权说明你公司将新股东打入的资金部分计入了实收资本,这是不可以的,实收资本的变动必须经过以下程序: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表-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打款-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首先:可以和会计事务所、银行沟通,由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按正常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其次:如果因之前资金已经开始使用,无法和银行、会计事务所沟通,可以考虑以债权转为股权,再进行验资、工商登记。
第三:温馨提示:新股东资金打进时应当有资金用途,比如注明“投资款”。
第四:不可以进行股权变更。
1、增资应当先验资。
2、不验资就花钱了,自己想办法
3、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