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做好管理处员工的防火常识教育和消防培训工作。
职务及职责范围:
1负责制定管理处防火安全条规,制定防火、疏散和灭火战斗计划。
2协助各部门制定部门防火安全计划,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加强重点部门和部位的防火工作,把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落实到人。
3定期对灭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商量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或解决不了的问题,用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熟悉管理处内建筑布局结构、建筑材料的特点、紧急情况时的疏散计划与路红、消防设备的配备和设置情况。
3.5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将火势情况、地点报告保安队主管和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3.6给来管理处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申请。
3.7对管理处内的各种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实行监管。经常检查各部门有无火情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杜绝不安全因素。
3.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3.9同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