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实践主体,丰富完善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理论的升华才能带来实践的变革,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是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的关键构成和重要基石。要继续深化对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让江河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建设生态文明的认识,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不断加深对自然生态环境演替、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管理规律的认识,夯实环境保护的理论基础。
二是以修改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全面构建环境法律法规框架。配合全国人大修改好《环境保护法》,重点解决部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司法保障支持不够、一些制度不符合当前实际、与单项法律法规不衔接等问题,更加强化环境保护法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环境标准建设。
三是以出台环境保护部组织条例为契机,理顺健全环境保护职能和组织系统。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环境保护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能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和督察体制机制,加强国家环境监察职能。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四是以完成节能减排为主要任务,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改善是环境保护的永恒主题,也是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完善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切实解决“两张皮”的问题,让监测数据与人民群众的感受相一致。环保工作要善于“接地气”,充分体现民众的期待和诉求,广泛调动民众的力量,为我们攻坚克难提供生力军。“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由两项扩大到四项,领域由工业和城镇延伸到交通和农村,完成减排任务的难度和压力更大,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我们要迎难而上,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继续强化三大减排措施,向结构减排要空间,向工程减排要潜力,向管理减排要效益,坚决完成总量削减任务,推动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