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抵扣增值税的凭证怎么做?后续的报税怎么处理?

2025-04-13 14:41:1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有关规定,国际客票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届时《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停止开具,具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国际客票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8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