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出生婚生婴儿落户(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2.一般情况需提供:新生婴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