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目前主要任务是

2024-11-18 11: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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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认为:农村合作社、科技先行

(一)落实好两部法律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实现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这两部法律落实,基本上可以回答多年来社会上对“三农”问题提出的主要疑虑,如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家庭承包经营与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民是市场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农民国际维权等问题。
1.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提高农产品消费安全、质量安全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从源头上解决了农产品污染、实施过程监控,治理市场秩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支撑等问题。这正是建设现代农业、提升农业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当前重点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能力等。
2.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公司+农户”买断关系向合作组织与农民经济利益一体化方面转变;有利于实现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有利于整合农民资金、技术和劳力等资源;有利于农业企业进行国际维权,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特殊意义。当前重点要广泛开展宣传,抓紧修订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二)推进三项改革
1.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改革。
关于农业科研体制创新主体问题。农业科研与工业科研有所不同,农业科研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科研类型。目前我国具有科研能力的大型农业企业很少,农业科研单位应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国家在投入上应将其作为创新主体对待。
关于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问题。从目前情况看,“重应用研究、轻基础研究”的现象比较普遍。近年来,农业科研突破性成果、大成果少,大多数都是小成果。根本原因是基础性研究不够,缺乏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就是无源之水。这个问题若不能很好地解决,我国农业科研的发展必将后劲不足。
关于农业科研机构的公益性问题。农业科研机构划为非公益性的比例过多,如中国农科院39个研究所,划为公益性的只有18个,还不到50%;留下科研人员占原科研人员总数的比例仅为21.4%。
2.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一是将农技推广工作列为公益性事业,为乡镇站配备必要的设备,加强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二是重视科技示范区、推广基地、成果展示区对周围农民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农业部计划争取“十一五”期间,科技入户基本覆盖到我国主产粮区及优势农产品区域,入户技术由单项向种、养、加、销等综合技术转变;加强经营管理知识培训。
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重视和加强乡镇和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3.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
金融贷款投入是建设新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来源。有关部门应在农民存款中划出一定比例保证农民贷款。另外,长期以来,“农民贷款难”、“农村信用社难贷款”严重困扰农村信贷,“两头难”归根到底是担保难。对河南焦作调研表明,农民自发组成的贷款担保协会,能够有效地解决担保难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两头难”的问题,这种制度创新对农民、信用社、担保协会都有利,是一举多赢的组织形式,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有关部门应当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规范、扶持,将其纳入法律范围。
逐步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应当把农业政策性保险作为明年新增的一项重大支农政策,将保险费补贴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