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构设计中,很多设计者认为基础不需要抗震验算,这主有是出自《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4条第4 款 4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级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基本组合设计值S,应用下式表达: S=γGSGk+γQ1SQ1k+γQ2ψC2SQ2k++γQnψcnSQnk 式中 γG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按现行>GB 50009的规定取值; γQi ---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按现行>GB 50009的规定取值。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基本组合,也可采用简化规则,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S按下式确定:S=1.35Sk≤R (3.0.5-4) 式中 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Sk---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值。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术语的规定: 2.1.1 永久荷载permanent load 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