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摘录一段,供你参考:
阶段式电流、电压保护的整定原则
1. 电流、电压保护的构成原理及使用范围
电流、电压保护装置是反应相间短路基本特征(既反映电流突然增大,母线电压突然降低),并接于全电流、全电压的相间保护装置。整套电流、电压保护装置一般由瞬时段、定时段组成,构成三段式保护阶梯特性。
三段式电流、电压保护一般用于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单电源出线上,对于双电源辐射线可以加方向元件组成带方向的各段保护。三段式保护的Ⅰ、Ⅱ段为主保护,第Ⅲ段为后备保护段。Ⅰ段一般不带时限,称瞬时电流速断,或瞬时电流闭锁电压速断,其动作时间是保护装置固有的动作时间。Ⅱ段带较小延时,一般称为延时电流速断或延时电流闭锁电压速断。Ⅲ段称为定时限过电流保护,带较长时限。对于6—10KV线路一般采用两段式保护。两段式保护的第一段为主保护段,第二段为后备保护段。
电流、电压保护简单可靠,有一定反映弧光电阻的能力,因此,当保护性能满足要求基本要求时,应优先采用。
2. 对电流、电压保护装置的的基本要求及整定计算考虑原则
2.1 保护区及灵敏度
保护装置第Ⅰ段,要求无时限动作,保护区不小于线路全长的20%。
第Ⅱ段电流定值在本线路末端故障时灵敏度满足:
a 对50km以上的线路不小于1.3
b 对20~50km的线路不小于1.4
c 对20km以下的线路不小于1.5
第Ⅲ段电流定值在本线路末端故障时要求灵敏系数不小于1.5,在相邻线路末端故障时,力争灵敏系数不小于1.2。
2.2 定值配合及动作时间
保护定值的配合包括电流、电压元件定值的配合及动作时间的配合。电流、电压元件定值由可靠系数保证,动作时间定值由时间级差保证。
保护装置第Ⅰ段一般只保护本线的一部分,不与相邻线配合。
第Ⅱ段一般与相邻线路第Ⅰ段配合,当灵敏度不足时,可与相邻线路第Ⅱ段配合。
第Ⅲ段与相邻线路(或变压器)第Ⅲ段(或后备段)配合,当灵敏度足够时,为了降低Ⅲ段动作时间,也可与相邻线路第Ⅱ段配合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