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刚买完二手房,有点经验教训可以交流。我们房子的原房主也欠物业一年费用(已知),欠电费80多元(没有了解清楚),后来物业费交齐,入住以后,电工说我们欠费,我们当然也不想交,说那是过户之前的事,应该找原业主,道理应该是这样的,但是人家不管这一套,硬是把我们的电给掐了。后来不得不不交。这种事情,最好谨慎,你们俩个定的协议在物业那里不一定有效,还是慎重点吧!
物业服务费应由原业主承担,你可以找到中介公公司,联系原业主,让他与物业公司协调。其实是中介公司应该弄清房屋相关明细,不应该有这样的遗留问题。
你们两方签的时候有物业的人在吗,如果不在的话就有点麻烦了。或者在你们双方签字的时候有其它的人在,但是这样的话对你们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