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税总局公告,办理一般纳税人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办理认定,只需携带税务登记证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就可以向主管国税部门申请登记。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税服务厅签收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打印税务事项事项通知书。 如果是三证合一的新证用户,不再加盖资格认定戳记,只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