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办理车辆转籍:
车辆转籍,是指同一车辆的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的情形。车辆转籍分为转出和转入。既陆雹过户又转籍的车辆,纳税人依照转籍要求提供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应到原纳税地点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外地转京车辆应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业务科)(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甲11号)办理车辆转入手续。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时应填报《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此表您可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下载中心下载或在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领取。为给您提供便利,在您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时税务机关可代您打印此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转出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纳税人在梁悉册办理车辆转入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
4、车辆购置税档案资料。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税务机关应核发(开具)及退还的资料
(一)车辆转出时税务机关应核发(开具)及退还的资料
1、核发(开具)的资料,包括:
(1)《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资料清单》及车辆购置税档案资料。
2、退还纳橡宏税人提供的所有资料。
(二)车辆转入时税务机关应核发及退还的资料
1、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退还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