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

2024-11-10 19: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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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部控制认识不到位  不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有的认为,凭个人观察、经验控制来评价经营成果就足够了,不必依靠现代管理方法监督经营全过程;有的对内部控制不够重视,只注重短期利益,为了降低管理成本,不设或尽量少设内控机构,更谈不上建立长期有效的内控体系;更有甚者认为,企业内部控制就是指有关企业成本、资产安全和资金控制等方面的会计控制,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局限于会计控制。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目前,虽然有部分中小企业建立了一定的内控制度,但仍然不够全面,没有覆盖到企业所有的部门和人员,没有渗透到企业的各个业务领域和管理流程中,达不到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对内控制度的要求。个别中小企业甚至没有书面的内控制度,人治痕迹明显。  有的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有的中小企业未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没有必要的内部牵制与制衡。由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部分中小企业人为捏造会计数据、私设小金库、乱摊成本、隐瞒收入、虚报利润、恶意逃缴税款等。  3.内控主体素质不够高  作为内控行为主体,部分中小企业领导者对国家财经法纪、公司治理和财务制度等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实际工作中却主观臆断、独断专行,给内控建设带来一定难度,也给企业造成相当损失;部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没有及时跟上,特别是一些民营家族式中小企业,甚至让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任职关键岗位,这些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能力,更谈不上对企业内控制度和体系的合理完善。内控主体素质不够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  4.内部组织机构不完善  在经营权和所有权尚未完全分离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内控机构的建立健全还有待时日。有的中小企业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却并未到位,董事会和经营层基本上是同一人员,内控建设流于形式。  有的中小企业从成本效益考虑,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不齐全,或者完全违背内控要求,由同一个机构兼管诸多不相容职责。组织机构的不完善,使内控体系根本无法建立起来。  5.内部监督机制薄弱  部分中小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比较弱,主要表现在:有的没有设置内审机构,使内控监督处于真空状态;有的内审机构缺乏独立性,不能正确评价财务信息及各组织机构的绩效;有的只重视程序和流程监督,在实际运行中对高管层难以进行有效地监督;有的集体审批机制不严谨,缺乏相应的民主程序;有的重要或关键岗位人员与高管有“近亲”关系,不敢或不愿抵制高管的“霸道”或错误行为;有的缺乏工会、党团组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的解决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一,业务性质特点各自不同,建立一套完整、科学并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组织结构,形成纵横联系的分工、协调、制约和监督机制。这样必然会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减少违法违纪现象,防止贪污盗窃行为和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必然会使企业走上持续、高效的发展之路。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1)建立组织规划控制机制某些相互关联的职务不能集中于一个人身上,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并保证在授权范围内的职权不受外界干预,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间进行相互检查。在对每项经济业务的检查中,检查者不应从属于被检查者,以保证被检查出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2)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应该对企业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加以控制。单位内部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否则就不能进行。
  (3)实行预算控制企业编制的预算必须体现其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4)实行实物控制一是应严格控制对实物资产的接触,如限制接近现金、存货等,以减少资产的损失;二是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中小企业可以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来实施内控监督和评价,提出建议,督促各个内控环节不断改进控制,增强规范内控制度与有效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使企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内部控制的体系中去。
  2.内控制度的设计原则
  (1)政策性原则。中小企业内控制度的设计必须首先符合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然后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设计。
  (2)有效性原则。设计内控制度的目的就是规范管理行为,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内控制度的设计必须以“有效”为前提,尽量做到内控环节不宜过长而又环环相扣,使人操作起来切实有效;必须有利于控制和检查,具有了解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手段和途径,同时要根据执行情况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以保证内控制度更加适应管理需要,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
  (3)账、钱、物分管原则从目前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问题来看,严格贯彻账、钱、物分管原则是内控制度设计的重中之重。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多人经手,共同负责,努力克服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及有关账簿的管理混乱现象,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特别是企业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每日终了,应及时计算当日收入、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逐日逐笔进行日记账登记;月份终了,日记账余额必须与有关总账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同时,对财产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随时反映账面数与实存数,保证账实相符。这样能够防止贪污盗窃行为的发生,保障企业财产的安全。
  3.责权利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把财务指标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采取直线制组织结构的指标可直接落实到个人),并赋予财务管理责任人相应的管理权限,根据履行职责的情况在年末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分别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处罚。对于履行职责差的人员,一定要有追究责任的过程。
  4.建立员工培训机制前已述及,中小企业的员工整体素质较低,而科学的内控体系又与员工的素质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员工培训机制。通过培训,使员工更具工作责任感,明确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逐步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使员工认识到,内控制度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员工的集体行为,从而达到整体提高员工素质的目的。
  5.加强内部审计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对企业最高领导层负责,保持相对独立性。企业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对各级管理层的财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包括企业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内控环节的协调情况等。内部审计机构的组成人员应该由企业最高层直接聘任,让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敢说真话、敢于坚持正义的员工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6.企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事实上,一套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实施,企业负责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离开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再好的控制体系也显得软弱无力而流于形式。许多企业领导不重视内控制度,其根本原因在于严密的内控制度不仅控制一般的员工,而且控制企业领导。一些中小企业领导习惯于一人说了算,而不习惯受到限制,尤其是资金方面的限制,这就为内控制度的执行设置了障碍。企业领导必须自觉接受内控制度的制约,力求使内控制度在企业内部随时发挥作用。
  新修订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必须在对外提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签名并盖章,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单位会计中的违法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会计法》的这些规定,客观上对单位负责人形成了制约。鉴于此,首先,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并发挥作用;其次,企业负责人在重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同时,应当支持、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会计人员撑腰,帮助他们解决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单位内部为会计人员实行有效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再次,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制度,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其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