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如果市场中的买者和卖者规模足够大,并且每个个人(包括买者和卖者)都是价格接受者,而且不能单独影响市场价格时,这样的竞争性状态被称为完全竞争。同时,也称这样的市场为完全竞争市场。
完全竞争是这样一种市场结构,在其中同质的商品有很多卖者,没有一个卖者或买者能控制价格,进入很容易并且资源可以随时从一个使用者转向另一个使用者。例如,许多农产品市场就具有完全竞争市场这些特征。
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
1.市场上有许多经济主体,这些经济主体数量众多,且每一主体规模又很小,所以,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通过买卖行为来影响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也无法影响市场价格,每个人都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
2.产品是同质的,即任何一生产者的产品都是无差别的。
第一条件使任何单个主体对整个市场的影响减少至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第二条件由于个别售卖者的产品和他的竞争者完全一样,就使他不能以任何方法控制其价格。
3.各种资源都可以完全自由流动而不受任何限制,这包括:
第一,劳动可以毫无障碍地在不同地区,不同的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无障碍流动。
第二,任何一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都不能垄断要素的投入。
第三,新资本可以毫无障碍的进入,老资本可以毫无障碍地退出。
4.市场信息是完全的和对称的,厂商与居民户都可以获得完备的市场信息,双方不存在相互的欺骗。
这些条件是非常苛刻的,所以,现实中的完全竞争市场是罕见的,比较接近的是农产品市场,但是现实中是否存在着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说明在假设的完全竞争条件下之下,市场机制如何调节经济,有了完全竞争的市场,我们就有了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一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