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配眼镜非要散瞳

2024-12-03 06: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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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验光就是通过主觉或他觉检查出眼睛准确的屈光度数,以此作为配眼镜的依据。验光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显然验光,验光时不用散大瞳孔,而是根据患者自觉视力的好坏来决定屈光度数,一般眼镜公司多采用此种方法,其特点是比较简单,速度快,可以大量进行。此法适用于40岁以上的人,但对于12岁以下的小孩,远视、散光、假性近视等项目容易有误差。因此应采用第二种验光方法,即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就是验光前用散瞳药反瞳孔散大到对光反射完全消失,然后再验光。散瞳验光有以下优点:1、由于调节痉挛引起的假性近视,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恢复了; 2、青少年眼睛的调节作用很强,如果不散瞳,验光误差的度数是很在大的;3、有散光的眼睛,散瞳后验光度数和散光轴的位置能检查得更准确; 4、远视的调节作用也很强,最好也散瞳验光。由于散瞳验光的结果是客观的,对弱视、智能低下的患者都能准确杳出其度数。

  不少患者由于不明白瞳孔散大是怎么回事,对瞳孔散验光顾虑重重,唯恐瞳孔散大以后对眼睛会成损害而影响视力。这种想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瞳孔是利用药物的药性对支配瞳孔括约肌和开大肌的神经发生作用,使瞳孔放大,待药物作用的时间过去以后,瞳孔自然而然就会恢复原状,对视力不会造成任何损害。

  我们通常所用的散瞳药有:1、后马托品,作用时间为一周左右;2、阿托品,作用时间为三周左右。具体该使用哪种散瞳药及使用的方法,均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散瞳验光后待瞳孔恢复原状时,应再插片试镜一次经过复验,最终确定散光度数,用以配镜。

回答2:

我们通常所用的散瞳药有:1、后马托品,作用时间为一周左右;2、阿托品,作用时间为三周左右。具体该使用哪种散瞳药及使用的方法,均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散瞳验光后待瞳孔恢复原状时,应再插片试镜一次经过复验,最终确定散光度数,用以配镜。

回答3:

下列人员验光时必须要散瞳:

(1)15岁以下小孩,由于其眼调节作用很强,而且年龄越小调节越强,如果不将调节麻痹,验光结果误差极大,所以必须散瞳。一般用强效的散瞳剂-阿托品。

(2)16-30岁的近视,16-40岁的远视,第一次验光都需要散瞳,但可以使用中效散瞳剂-后马托品。第二次及以后配镜时,可根据情况散瞳或不散瞳。

(3)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度数比较高的近视散光、混合性散光高度近视、高度散光等,散瞳验光比较准确,如不散瞳误差比较大。

(4)某些诊断性验光,眼底及屈光闻质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验光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时,需散瞳验光。

(5)对小瞳孔验光后,视力矫正不好或者有屈光间质混浊,应进行散瞳验光。

(6)青少年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好一会坏),应当散瞳验光。

下列人员不宜或不必要散瞳:

(1)诊断为原发性闭角性青光眼或有怀疑者,或者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禁用散瞳剂。因为散瞳可以诱发闭角性青光眼发作,眼压升高,后果比较严重。散瞳剂必须由医生指导下使用。

(2)40岁以上调节力已弱,一般对验光影响较小,可以不散瞳。

(3)严重屈光间质混浊,如白内障、重度玻璃体混浊,无法验光,也就没有必要散瞳。

(4)瞳孔严重粘连,不能散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