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的试用期已过,公司就是不给我转正,现在我手里没有合同和工资条等证据,怎么办?

2025-01-04 15: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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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部门要求仲裁,要求公司给你补偿
如果你确实是只签了这个半年的试用期合同,你直接告就可以了,因为你们公司拿不出其他的合同,拿这份合同就是违法,要给你补偿,不拿合同出来你就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试用期必须是和正式合同一起签的,不存在试用期单独合同的,这个是违法的
3年合同是可以最长约定试用期半年的,但是应该是在正式合同中签订。我们国家最长的试用期也就是半年的
也就是说你过了半年自然就转正了,你现在已经不是试用期了。
另外没给你买社保,这个是违法的,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就要买社保,这个是强制的,不买就违法了。
如果你不想做了,你可以直接要求劳动仲裁,当然最好先搜集几个你确实是为这个公司工作的证据

回答2:

  建议搜集以下证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回答3:

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你在和公司存在雇佣关系,你就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仲裁,那公司就要给你支付2-3倍的工资。只要是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同事或者是你有考勤记录什么的都是证据。

回答4:

这个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部门要求仲裁,要求公司给你补偿

回答5:

对方是违法,但是得看试用期合同怎么写的,如果没写明是试用期合同,那就是正式合同,是用人单位钻空子,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