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办建筑垃圾准运证。
《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产生并自行清运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城市垃圾准运证,并按照城市垃圾准运证上签注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场倾倒垃圾。
扩展资料
建筑垃圾处理方法: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参考资料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垃圾
不行。
渣土调配许可办理制度
一 、申报单位
1、建筑开发商;
2、建筑施工单位;
3、依法注册且在市执法局备案的渣土运输公司。
二、申报条件
1、渣土运输工地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
证》。
2、防污设施达标:城区取、弃土场必须按标准建立防污设施。
3、安装监控设备:城区渣土取、弃土场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
4、从事运输的车辆必须有密闭装置且安装GPS定位设备;
5、施工单位与运输公司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6、有指定的消纳场地;
7、施工单位、运输公司和运输车辆无“黑名单”记录。
三、许可程序
(一)申报单位准备相关证件(资料)到市渣土合署办公机构申报;
(二)市渣土合署办公机构联合辖区环卫部门现场查验施工工地防污设施和监控设备是否达标,验收合格后,在《防污设施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核实;
(三)市渣土合署办公机构联合辖区环卫部门现场勘查、计量土方,并在《行政许可现场勘验笔录》签字核实;
(四)市渣土合署办公机构将《行政许可审批表》、《行政许可缴费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申请人按审定的《行政许可缴费审批表》缴纳费用,缴费票据复印件交市渣土合署办公机构存档;
(六)申请人到渣土合署办公机构领取《城区渣土处置许可证》、《渣土处置运输线路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