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分已被记入下一记分周期了。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不交罚款不会清零。累计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这样的交通法不服,罚款没有及时交,可以加重,但扣分应该算在处理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