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根据规则规定,助理裁判员无权直接令比赛行止,也无权对运动员进行判处,他的旗示只是按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供情况,至于是否判处,应由裁判员决定。因此,助理裁判员虽举旗对裁判员示意,也不意味着比赛必然停止,如裁判员对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做应答时,助理裁判员应适时收回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应便于裁判员的观察,因此,助理裁判员在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臂朝向场内。无旗示时,旗应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的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
应该是这样的
1、掷界外球:侧上举;
2、球门球:前挺并指向球门;
3、脚球:斜下举,指向发脚球点;
4、场上换人:双手把旗举过头上方;
5、“犯规”:左右摆旗(这需要赛前与主裁有协定);
6、越位:
(1)斜上举:远处球员越位
(2)平举:中间球员越位
(3)斜下举:近处球员越位
7、进球:指向球场中间。
边裁的旗语:
1、掷界外球:侧上举;
2、球门球:前挺并指向球门;
3、脚球:斜下举,指向发脚球点;
4、场上换人:双手把旗举过头上方;
5、“犯规”:左右摆旗(这需要赛前与主裁有协定);
6、越位:(1)斜上举:远处球员越位
(2)平举:中间球员越位
(3)斜下举:近处球员越位
7、进球:指向球场中间。
边裁的旗势:
1、掷界外球:侧上举;
2、球门球:前挺并指向球门;
3、脚球:斜下举,指向发脚球点;
4、场上换人:双手把旗举过头上方;
5、“犯规”:左右摆旗(这需要赛前与主裁有协定);
6、越位:(1)斜上举:远处球员越位
(2)平举:中间球员越位
(3)斜下举:近处球员越位
7、进球:指向球场中间。 以上差不多勒
巡边员的旗语:
球门球旗示:站在球门线外延线上,水平前举;
角球旗示:接近球门线处(一般为距离球门线一步左右),右侧斜下指向角球区;
犯规旗示:上举摇旗,裁判员鸣哨后,指向进攻方向,旗在身侧斜上方;
换人旗示:双手垂直举过头顶。
场上执场裁判员手势:(除间接任意球,裁判员可根据情况选择不使用手势)
判球门球为:平举指向球门区(可略向下倾);
直接任意球为:平举指向进攻方向
间接任意球为:指向进攻方向,其后单臂上举至球发出并接触第二名场上队员; 角球为:斜上举指向角球区。
进球直接指向中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