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将外省市的档案关系转到西安人才服务中心,需要什么手续?

2025-03-21 0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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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凡符合我省人才引进政策的,由省、地、市人事调配部门本着简化程序、高效服务的原则,就地、就近、随时办理相关手续,实行一条龙办公服务。对要求调入省内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由人事调配部门推荐联系用人单位,迅速办理调动手续。对于短期或者应聘来陕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与应聘人签定聘用合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合同鉴证。根据本人要求,可为其办理《陕西省外来人才工作暂住证》,其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住房、职称评审、子女入托、家属“农转非”等享受与本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二 对要求来陕西进行高新技术攻关、领办、创办、租赁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由政府所属人才市场负责收集、汇总后,面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提供中介服务,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对引进的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和职称比例结构的限制。引进的硕士及50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准予其本人和配偶、子女及父母等随迁户口(家属为农业户口的可优先办理“农转非”手续)。对年龄30岁以下,非在职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毕业的子女可办理录(聘)干手续。对来陕的高层次人才全部纳入中国西安人才市场高级人才库管理,享受中国西安人才市场会员优惠政策。
  三 对愿来陕西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人员,允许其在全省范围内先落户,后找工作。
  人事关系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户口暂落人才交流中心。落实单位后,享受引进同类人才同等待遇。对非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非本科毕业的人才以我省急需的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其所学专业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由接收单位报人才交流中心批准,享受引进同类人才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