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比较不好证明的,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算是采用欺诈手段签订合同的。 合同是没有问题的,会不会被采纳,也看仲裁庭的意见了。
从原则上说,这是虚报工作经历,属于一种虚假信息。一般单位对这个很在意的,会按照提供虚假信息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的劳动合同里应该不涉及之前工作经历吧,实际中应该不算虚假合同。
为什么在试用期内查找
对应聘没有影响的,不算虚假陈述 纵横法律网-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陆建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