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学生火车票需要提供学生证,有加盖机构公章的优惠卡(小学生可以书面证明)。进火车站需要带学生证。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条例》第二十条:在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学历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学、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无工资收入,研究生,且家庭居住地与学校不在同一城市的,凭本人学生证(小学生书面证明)和加盖学院公章的优惠卡,每年可享受家庭到大学。动车组只卖二等座学生票,是全价票的7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买学生票,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买。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上述规定办理。
出售学生票时,应在短途公路或换乘次数少的火车上出售。
下列情况不能出售学生票:
1.当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的父母之一时;
2.学生休学、复学、转学或退学时;
3.当学生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地点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