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危险化学品分为几类

2024-11-05 09: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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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为3大类:

1、理化危险:包括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

2、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吸入危险。

3、环境危险:包括危害水生环境,对水环境的危害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伤害的固有性质)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在与生物体生命周期相关的接触期间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潜在性质或实际性质)。

扩展资料:

安全运输

(1)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对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

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纱口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操作前应由专人检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适。操作后应进行清洗或消毒,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

(3)操作中对化学危险物品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碰摔、震动。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松软物,缓慢下。标有不可倒置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发现包装破漏,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包装。

整修时不应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车反上时,应及时扫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用松软物经水浸湿后扫除。

(4)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

回答2: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为3大类:

1、理化危险:包括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

2、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吸入危险。

3、环境危险:包括危害水生环境,对水环境的危害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伤害的固有性质)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在与生物体生命周期相关的接触期间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潜在性质或实际性质)。

扩展资料:

分类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参考资料:危险化学品-百度百科

回答3: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
  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
  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回答4:

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按物理、健康或环境危险的性质共分三大类:

一,理化危险

1.1爆炸物

爆炸物质(或混合物)是这样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便它们不放出气体。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是这样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它旨在通过非爆炸自主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光、声、气体、烟或所有这些的组合来产生效应。

爆炸物种类包括:

a)爆炸性物质和混合物;

b)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由于其数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点燃或引爆后,不会由于迸射、发火、冒烟或巨响而在装置之处产生任何效应。

c)在a)和b)中未提及的为产生实际爆炸或烟火效应而制造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

1.2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是在20℃和101.3kPa标准压力下,与空气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1.3易燃气溶胶

气溶胶是指气溶胶喷雾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该容器由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

1.4氧化性气体

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1.5压力下气体

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

压力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液体、冷冻液化气体。

1.6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1.7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是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

易于燃烧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它们在与燃烧着的火柴等火源短暂接触即可点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况下,都非常危险。

1.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1.8.1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即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统一分类制度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物质的物质和混合物。

1.8.2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其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剧烈效应,应视为具有爆炸性质。

1.9自燃液体

自燃液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液体。

1.10自燃固体

自燃固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固体。

1.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物质是发火液体或固体以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这类物质或混合物与发火液体或固体不同,因为这类物质只有数量很大(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几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

1.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或液态物质或混合物。

1.13氧化性液体

气体性液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液体。

1.14氧化性固体

氧化性固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固体。

1.15有机过氧化物

1.15.1有机过氧化物是含有二价-0-0-结构的液态或固态有机物质,可以看作是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有机基替代的过氧化氢衍生物。该术语也包括有机过氧化物配方(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是热不稳定物质或混合物,容易放热自加速分解。另外,它们可能具有下列一种或几种性质:

1.15.2如果有机过氧化物在实验室试验中,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组分容易爆炸、迅速爆燃或表现出剧烈效应,则可认为它具有爆炸性质。

1.16金属腐蚀剂

腐蚀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化学作用显著损坏或毁坏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

二,健康危险

2.1急性毒性

急性毒性是指在单剂量或在24h内多剂量口服或皮肤接触一种物质,或吸入接触4h之后出现的有害效应。

2.2皮肤腐蚀/刺激

皮肤腐蚀是对皮肤造成不可逆损伤;即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可观察到表皮和真皮坏死。

腐蚀反应的特征是溃疡、出血、有血的结痂,而且在观察期14d结束时,皮肤、完全脱发区域和结痂处由于漂白而褪色。应考虑通过组织病理学来评估可疑的病变。

皮肤刺激是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对皮肤造成可逆损伤。

2.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严重眼损伤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对眼部造成在施用21d内并不完全可逆的组织损伤,或严重的视觉物质衰退。

眼刺激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在眼部产生在施用21d内完全可逆的变化。

2.4呼吸或皮肤过敏

2.4.1呼吸过敏物是吸入后会导致气管超过敏反应的物质。皮肤过敏物是皮肤接触后会导致过敏反应的物质。

2.4.2过敏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某人因接触某种变应原而引起特定免疫记忆。第二阶段是引发,即某一致敏个人因接触某种变应原而产生细胞介导或抗体介导的过敏反应。

2.4.3就呼吸过敏而言,随后为引发阶段的诱发,其形态与皮肤过敏相同。对于皮肤过敏,需有一个让免疫系统能学会作出反应的诱发阶段;此后,可出现临床症状,这里的接触就足以引发可见的皮肤反应(引发阶段)。

2.4.4就皮肤过敏和呼吸过敏而言,对于诱发所需的数值一般低于引发所需数值。

2.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本危险类别涉及的主要是可能导致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传播给后代的突变的化学品。但是,在本危险类别内对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时,也要考虑活体外致突变性/生殖毒性试验和哺乳动物活体内体细胞中的致突变性/生毒性试验。

2.6致癌性

致癌物一词是指可导致癌症或增加癌症发生率的化学物质或化学物质混合物。在实施良好的动物实验性研究中诱发良性和恶性肿瘤的物质也被认为是假定的或可疑的人类致癌物,除非有确凿证据显示该肿瘤形成机制与人类无关。

2.7生殖毒性

2.8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2.9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2.10吸入危险

注:本危险性我国还未转化成为国家标准。

2.10.1本条款的目的是对可能对人类造成吸入毒性危险的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分类。

2.10.2“吸入”指液态或固态化学品通过口腔或鼻腔直接进入或者因呕吐间接进入气管和下呼吸系统。

2.10.3吸入毒性包括化学性肺炎、不同程度的肺损伤或吸入后死亡等严重急性效应。

三,环境危险

3.1危害水生环境

3.1.1急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伤害的固有性质。

3.1.2慢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在与生物体生命周期相关的接触期间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潜在性质或实际性质。

拓展回答: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专家提醒,一旦闻到刺激难闻的气味,或者发现有毒气体发生泄漏,就要马上采取措施:1.及时撤离现场,并马上通知其他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然后报警;2.堵截一切火源,不开灯,不要动电器,以免产生导致爆炸的火花;熄灭火种,关阀断气,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3.有关单位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4.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到医院救治,不要拖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

回答5:

一、易燃液体

特性是遇明火易发生燃烧且容易挥发,挥发的气体与空气混合后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范围时遇到明火、火花等均会发生强烈的爆炸。保管时要注意密封在容器内避免倾倒外溢,要放在阴凉通风处并远离火源或是可能产生火花的地方以及远离氧化剂。

二、易燃固体

特性是燃点低容易着火,挥发的气体或是产生的粉尘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到明火、火花等会迅速燃烧或是引起爆炸。保管时与易燃液体一样放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火花以及氧化剂,要特别注意避免粉尘爆炸。

三、自燃物品

特性是与空气接触容易发生氧化反应释放出热量,而本身燃点又低继而导致自燃或是爆炸。保管时注意隔开空气,比如与空气接触会发生自燃的白磷可存放在盛水的瓶中并完全浸没在水下,瓶子要加塞密封存于阴凉处。

四、遇水燃烧物

特性是遇到水、潮湿空气、含水物质等均会产生剧烈反应并释放出大量热量和易燃气体导致自燃和爆炸,与酸或是氧化剂接触时更危险。保管时应注意防水防潮、远离火种和酸、氧化剂、其他含水物品等,存放于阴凉干燥的地方。

五、爆炸品

特性是遇到摩擦、震动、撞击、火源和高温等能引起猛烈的爆炸,其化学反应速度非常快,短时间内释放出极大的破坏力,某些爆炸品还具有一定的毒性。保管时要注意避免摩擦、颠簸、震动、撞击,严禁接触火源、氧化剂、酸、碱、盐类、金属粉末等。

六、强腐蚀性物质

特性是强烈的腐蚀性、氧化性、遇水发热性、毒害性、燃烧性,分为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和其他腐蚀品。保管时盛放在带盖或是塞的玻璃或塑料容器中,存放在阴凉处。

七、强氧化剂

特性是能与氧气发生剧烈反应,接触还原剂容易发生爆炸,如过硫酸盐、高锰酸钾、氧酸盐、次氯酸钠等。保管时要注意和酸类、易燃物、还原剂分开并存放于阴凉通风处,注意强氧化剂中切勿混入木屑、碳粉、金属粉、硫、硫化物、磷、油脂、塑料等易燃物。

八、毒害品

特性是进入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溶解性毒害品在水中溶解度越大毒性越大;挥发性毒害品在空气中的挥发性越大毒性越大,沸点低的物品挥发性就高容易导致中毒;分散性固体毒害物颗粒越小分散性就越好,更易被吸入而导致中毒。保管时一定要将毒害品锁在特定的柜中由双人双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