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由此可见,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1、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2、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从轻”和“减轻”的区别为:指代不同、侧重点不同、引证用法不同
一、指代不同
1、从轻:指处罚从宽,轻予放过。
2、减轻:减少重量、数量或程度。
二、侧重点不同
1、从轻:按照较轻的等级处罚。
2、减轻:把处罚的等级再次降低。
三、引证用法不同
1、从轻:巴金 《灭亡》第十五章:“打了一些时候,被打者底叫骂声也开始从轻了。”
2、减轻:巴金 《关于<第四病室>》:“她随时在努力帮助别人减轻痛苦,鼓舞别人的生活的勇气。”
从轻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减轻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是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并具备法定量罚情节的行政相对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在执法实践中,对此法定量罚情节的理解、执行存在一些不同观点,如不加以统一和规范,将影响量罚的正确适用。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