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开票时,多开了部分,但付款方不认同,扣减了发票金额,发票也不退回

我公司该怎样处理这部分不能实现的应收账款
2024-12-05 05:32:4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开发票金额与实际财务核算的收入金额没有必然的联系,按照准则中收入确认的条件,该怎么确认收入就怎么确认,比如,对方不认可金额,那么就不符合“所取得的收入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也就不用确认收入。
当然发票多开,会损失一部分税款,这没有办法,税务机关只认发票,说不清道理。

回答2:

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回答3:

不知道,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