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规定如下:
1、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3、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
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
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质保障责任:
1.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保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3.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
1.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2.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3.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3.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4.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5.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7.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
1.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3.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 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设施(或物质)保障责任;
2、资金投入责任;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
5、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