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本人意见如下:首先,请检查你的两笔借款,无论是否牵涉中间人,实际证物“借条”上面是否体现过中间人,其次,请检查你的两笔借款过程中涉及到“借”与“还”的过程中是否都有凭证(收据、签名等)。其实借条的双方签字就表示一般合同的确立,或者说合约。(可依据合同法参照)如果借条中未提及到中间人,还款过程又未做留收据(或还款凭证),那么,起诉主体应该是借款人,(起诉中间人需要涉及细节上的证据,如:第三人证、还款人录音、录像文件……等)以上为个人观点。请谨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