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采纳的;量刑建议不过是检察机关行使量刑监督权的一种体现,检法两家存在争议的情况是很常见的;若检察机关认为法院的量刑与量刑建议差别太大且无正当理由,则可考虑通过抗诉的形式行使审判监督权。
不是必须的,法院基本会选择检察院的意见作折中选择
不是必须的,法官经合议庭商议,根据相关法律,相关事实量刑,那只是一个建议作用而已
当然不是。要是必须采纳,那还要法院干什么,还怎么体现审判权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