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此类户口所需的基本证明资料
1.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出生医学证明书》(第二联限本市医院出生婴儿);
3.《收养登记书》及《收养登记证》(复印件)上并加盖本市、区(县)民政局收养登记专用章(钢印);(指收养儿)
4.《结婚证》;
5.《计划外生育申报出生证登记证明》;(指第二胎及以上)备注:随父报户口、须出具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后,当场办理
可以随母亲上户口。
需要孩子的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你老公户口在部队,属于集体户口,由部队所在地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就行。
先打电话问问你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警,结婚证的士官证号和出生证明上的父亲的身份证号有没有问题,以他们的答复为准。
如果户籍警说有问题,也有办法,让你老公找部队开户籍证明时,多开一个证件号的证明,诸如“某某,男,身份证号为多少,哪年哪月应征入伍,士官证号为多少”。证明这个身份证号和这个士官号是同一个人就行了。你问户籍警,这样的证明是否就可以了。
会,第二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