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节日非常多,这些传统节日的习俗也各地有异,你知道中国的传统节日习俗有哪些?
跳花节:跳花是苗族独特的娱乐活动。紫云青苗在正月初九日跳花,广场中植冬青树一株为花树。未婚青年男女,绕花树成小圈无舞蹈。男吹芦笙少年而舞。至十四日人为一队,立圈内吹芦笙跳舞,女子数十人,携手成小圈,绕吹芦笙少年而舞至十四日集合至数百人共绕花树成大圈,谓之“拉羊”,拉羊时两人为一队,鱼贯而行,前为少年二人吹奏芦笙,腰系长带,后由两少女持之行,女呼之为老表。
十一立花树,花树为不落叶乔木,取四季长青之意。最后一天是“牵羊”,小伙子吹芦笙在前面走,身着盛装姑娘含羞地走在中意的小伙子后面,用一根带子系在男女的腰上,一个接一个地绕花树而舞,小伙子将自己的腰带解下来,然后将芦笙交给牵着自己的姑娘。每天散场,小伙子都要买些甘蔗或糖果之类送给姑娘,还要送一程,以表心意。十四日倒花树。路上,场主全力负责花树的“安全”,花树的枝和叶不许人摘,否则为不吉利。
三月三:四大寨苗放视为重要节日之一。即“吃油粑”之意。
四月八:“四月八”是苗族隆重的民族传统节日,纪念祖先打仗胜利。家家杀鸡、煮红蛋、做花糯米饭过节。这天,苗族人民不拿牛耕地,不许打骂牛。要用精料喂牛,用枫香叶煮水来洗涮牛的全身,在牛角上包一团糯米饭。
苗族是一种民族文化非常丰富的民族,可以到苗族地区感受一下不同的民风,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湖北、海南、广西、等省。苗族的节日主要有这几种。
开年节
开年节是苗族人民的“春节”,也称作“客家年”。过年时,家家户户杀猪宰羊,烤酒打粑庆丰收,希望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按照风俗,苗族人民用对歌的方式表达他们对新年的祝福和希望。一大早,黔湘渝(贵州、湖南、重庆)边区五乡四镇的各族同胞就从四面八方赶到三省市交界的天星坡脚,用歌声表达迎新的喜悦。还要唱《开春歌》,歌词大意为思春、盼春、惜春、挽春等
四月八
苗族传统节日,传说这个节日起于明代。每逢农历四月初八,苗族人都身着盛装群集于贵阳市喷水池边,吹笙奏笛,对歌谈心,以纪念、凭吊传说中的古代英雄亚努。
此外,四月八还是布依族的节日,有称它为“牛王节”的,也有叫“牧童节”或“开秧节”的。每逢这天,人和牛都要吃“牛王巴”或糯米饭,并休息一日,表示对耕牛的慰劳。
踩花山节
踩花山是苗族传统节日。云、贵、川等省苗族群众在农历正、二月间或四、五月间盛行踩山、跳场,源于青年男女的求爱活动。节日期间,青年男女对歌、跳芦笙舞、寻求配偶;老农们则来到花场地交流生产经验,传授生产技术,祝愿五谷丰登。居于山区的苗民在节日内还要进行斗牛比赛。屏边县的苗族还举办跳狮子和爬花杆的比赛。
龙船节
龙船节是流行于湘西和黔东南施洞、松桃一带的苗族节日。大都在农历五月初五进行。这天除了角逐龙舟外,还有跑马、斗牛、踩鼓等活动。
姐妹节
在贵州省东部清水江畔的苗家村寨,每年农历三月十五至十八日为苗家“姐妹节”。节日里,苗家按传统风俗都要吃“姐妹饭”。这种饭是用姑娘们在山上采集的野花和叶把糯米染成五颜六色后蒸成的。节日里还有热闹的斗牛场面和“游方”活动。
苗族(越南语:Mèo;泰语:Maew / Mong 英语也称Hmong),是一个发源于中国的国际性民族,主要聚居于中国华南及东南亚。在中国,苗族约为894万人(2000年),为中国人口占第4位的民族。 分布苗族苗族发源于中国,约有8成的苗族人口聚居于中国南方省份,而在东南亚的越南、泰国、老挝、缅甸也有相当规模的苗族。1975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后,数万苗族人成为难民,部分移居到美国和法国。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主要是东部方言苗族。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苗族节日有“三月三”、牛王节、小大端午节、降龙节、小年节、赶秋节、酒节、祭祀节、狩猎节、吃猪泡汤节、灶神节和除夕等节日。
苗族的传统节日习俗:苗族信仰万物有灵或多鬼神,祀奉祖先,崇拜自然,认为神灵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消灾除病或求子求财等都祈求神灵与祖先保佑。祈求消灾除邪时,由巫师驱鬼。祭神祭祖活动极为隆重,黔东南的“吃牯脏”(鼓社)、黔西北的“吃牛”、湘西的“还傩愿”、“椎牛”、“吃猪”以及“赶鬼”、“吃鬼”、“祭鬼”等活动,耗费很大。此外,对自然物(大树、怪石)或人造物(水井、板凳)的崇拜和祭献,以酒、肉、鱼、鸡、鸭、糯米等作祭品。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等。
苗族的节日很多,各地的苗族过的节日不完全相同。黔东南部分地区和广西融水县盛行过“苗年”,在旧历九——十一月的卯(兔)日或丑(牛)日举行,有踩鼓、跳芦笙、赛马、斗牛、“游方”等活动。贵阳附近几县的苗族,每逢农历四月初八日,都穿上了盛装来到贵阳市喷水池附近,吹笙奏笛,对歌谈心,纪念传说中的古代英雄“亚努”。此外,苗族还有龙船节、花山节(五月初五)、吃新节(农历六、七月间稻谷成熟时)、清明节、赶秋节(立秋)等等。云南苗族几乎每年都有踩花山的活动,这种踩花山虽有迷信内容,但它又是苗族人民传统性的群众娱乐节日。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