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法》规定,有四种情形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第一,应该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第二,应该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第四,在境外就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