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社保查询

2025-04-05 17: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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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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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2〕文414号)相关规定,灵活就业缴费窗口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对象为:(1)已参加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的企业下岗职工;(2)本地城镇户口,年龄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
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意见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1号)相关规定,在我省(不含厦门)城镇居住地办理了居住证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可以在城镇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若是单位职工,应到单位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您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宜,请向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9522190899)。
目前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保本地不缴纳,可以转移到异地缴纳。

回答2:

社保中心电话12333
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059522116802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059528277801
泉州养老保险信息语音查询电话:96366022
你可以打个电话问一下
打114
直接让客服给你转过去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