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分户办理吗

2024-12-03 15: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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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拆迁安置房可以办不动产产权证,应以拆迁前的状态为准(拆迁前是A所有的房子,拆迁后房产证也是办理A的,如果要转让或者出卖的,需要过户)。

开发企业主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土地孙春、规划、竣工验收等各类相关要件进行审查通过后才能办理登记业务。首次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有: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仔蠢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批准文件等。

转移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有: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登记测绘报告、宗地图和分层分户图等。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念凯陪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问题




回答2:

  一,不可以,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应以拆迁前的状态为准(拆迁前是A所有的房子,拆迁后,房产证也是办理A的,如果要转让或者出卖的,需要过户);
  二,拆迁安置房屋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房屋拆迁许可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注销证明;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和安置通知单;
  (5)被安置人有效身份证搭吵孝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房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8)安置房竣工证明;
  (9)完税凭证;
  (10)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
  (11)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
  (12)其他碰敬必要材料。
  三,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屋登记提交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会议做出的对本村、组进行改造的决议;
  (3)市人民政府批文;
  (4)安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登记证明;
  (5)拆迁安置协议;
  (6)被安置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7)房知稿屋分户平面图2份;
  (8)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
  (9)其他必要材料。
  四,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房屋转移登记提交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受让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6)企业改制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房产部分)。

回答3:

不行~~~你只有等产权证下来了~~~再到房管局去裂粗分户~~~因为你明源孙之前的资料已经在激链房管局备案了~~~所以现在改不了了

回答4:

拆迁安置房在拆携颤樱迁时就已经议定好了,包括安置几套,有哪些人口等等,办房产证洞信的时候,就按当时议定好的办理。户籍规定:一套房屋只能办理一户人家。比如,你家有三套房辩丛屋,就可以办三户。

回答5:

可以,因为有时一家人有几套房,所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