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因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因此,对于严重失职的员工,如果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就可以辞退该员工,若没有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就不能辞退该员工。
为了要顺利处理严重失职的员工,公司要注意:
(1) 事先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并告知员工;
(2) 事先对“重大损害”进行明确的规定;
(3) 有证据材料证明员工存在严重失职的行为,同时有证据证明公司出现了重大损害,最后还要有证据证明员工的严重失职行为跟公司的重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