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和赔偿的区别有: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出于公平原则进行的,赔偿涉及到过错责任;补偿由合法行为引起,赔偿由违法行为引起;补偿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补偿金是指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赔偿金是在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此时也还有相应的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构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赔偿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一是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二是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三是责任方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四是这种过失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补偿金和赔偿金最根本的区别是,补偿金是补偿性质,不以对损害有责任为前提;赔偿金是对损害的弥补,是以有损害责任为前提。补偿金是指当事人对损失的发生,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为公平原则,法律要求一方给付另一方适当数额的补偿、补助。
法律分析
赔偿金是指当事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过错或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或者合同义务,为弥补另一方的损失而负担的金额。补偿一般是法律基于公平原则而做的填补性规定,目的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对承担补偿责任的个体并不进行否定性评价,通俗点说就是当事人没做错,但是为了公平,多少给受害人补偿点。而赔偿则是法律为了惩罚责任人而进行的惩罚性规定,目的不仅是填补受害人损失,更侧重惩罚责任人,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个体进行否定性评价。赔偿责任比补偿责任更重。补偿责任小于等于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往往超过受害人的损失。 赔偿是指个体或者团体在其行为过程中,损害了别人或者集体的利益的,应当以现金,失物等物质方式给予受害一方的赔付。补偿是指个体或者团体在行为过程中,得到别人的帮助并因此受益,但对于帮助其的个体或者团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受益人应当对于其给予一定物质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如果是在劳动法范畴,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所给予的补偿,而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对于劳动者所作出的赔偿,带有惩罚性质,且计算的方法是不一样的,二者也是不能共存的,支付了补偿金就不用支付赔偿金。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非因劳动者的过失而解除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标准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要按百分之一百五到百分之二百之间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的不用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