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深深懂得古来悲秋的实质是志士失志,对现实失望,对前途悲观,因而在秋天只看到萧条,感到寂寥,死气沉沉。诗人同情他们的遭遇和处境,但不同意他们的悲观失望的情感。他针对这种寂寥之感,偏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要好,强调秋天并不死气沉沉,而是很有生气。他指引人们看那振翅高举的鹤,在秋日晴空中,排云直上,矫健凌厉,奋发有为,大展鸿图。显然,这只鹤是独特的、孤单的。但正是这只鹤的顽强奋斗,冲破了秋天的肃杀氛围,为大自然别开生面,使志士们精神为之抖擞。这只鹤是不屈志士的化身,奋斗精神的体现。所以诗人说,“便引诗情到碧霄”。“诗言志”,“诗情”即志气。人果真有志气,便有奋斗精神,便不会感到寂寥。这就是第一首诗的主题思想。
作者刘禹锡介绍:
刘禹锡,其祖先为汉景帝贾夫人之子刘胜,七代祖刘亮,事北朝为冀州刺史散骑常侍,随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父刘绪因避安史之乱,举 刘禹锡肖像 族东迁,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其父、祖均为小官僚,父刘绪曾在江南为官,刘禹锡并在那里度过了青少年时期。他很小就开始学习儒家经典和吟诗作赋,既聪明又勤奋,在做诗方面,曾得当时著名诗僧皎然、灵澈的熏陶指点。 贞元六年(790年)十九岁前后,刘禹锡游学长安,在士林中获得很高声誉。
贞元九年(793年),与柳宗元同榜进士及第,同年登博学鸿词科。两年后再登吏部取士科,释褐为太子校书,不久丁忧居家。贞元十六年(800年),杜佑以淮南节度使兼任徐泗濠节度,辟刘禹锡为掌书记。后随杜佑回扬州,居幕期间代杜佑撰表状甚多。 贞元十八年(802年),调任京兆府渭南县主簿,不久迁监察御史。当时,韩愈、柳宗元均在御史台任职,三人结为好友,过从甚密。
春朝即春天,抒发了他的乐观情绪和昂扬奋发的进取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