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三方证人,如果接到法院传票没到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证人是指经当事人申请并由法院准许,或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就案件事实向法院进行证明的人。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应该以自愿为原则,法院不会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证人在接到法院传票后不出庭作证的,证人没有法律责任,但应该由申请证人作证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证人不是当事人,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当事人就不一样了,或者因为缺少证据败诉呢。
你是证人...没有到就没有到了...你不会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