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测试样机、手板等物资的管理,规范自制样机、外购样机、样机零部件材料的处理程序,特制定样机、手板等物资的管理规定。
2. 相关管理程序
《********处理办法》
《退货、报废管理规定》
3. 管理职责
3.1产品开发部职责:
3.1.1本管理规定由产品开发部归口管理,负责样机、手板物资处理前的管理,不再使用的样机等物资的处理,分类统计(包括种类、型号、数量),填写“样机、手板等物资处理明细表”(附表1)提交质管、工艺检测判定报废或返用;
3.1.2产品开发部负责按本规定填表处理“返用”、“报废”的物资。
3.1.3产品开发部负责对***台以内的报废样机拆箱处理。
3.2生产部职责:
对一次达**台或以上样机的报废,由生产部协助开发部拆箱与报废工作;
3.3质管部和工艺技术部职责:
对产品开发部分类统计的“样机物资处理明细表”物资进行甄选或者抽样检测(主要为电器件)判定确认返用或报废。
3.4 仓库管理部门职责:
1)对经检测判定的物资,材料仓负责接收返用物资、废品仓负责接收报废并录入V8系统;
2)对报废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现象,按制度进行考核。
4. 管理规定
4.1各产品的样机的管理规定
4.1.1开发部自制样机的管理规定;
a)样机室制作完样机之后,相应的项目工程师应给样机贴上“样机物品标识卡”(附表2)标签,包括产品型号、物料编码、物品名称、部门、责任人(相应工程师姓名),制作日期,标签由开发部统一发放。
b)公司开发部外的部门委托制作的样机,标签上需表明委托部门;
c)样机测试完后,如果要给客户送样,则去掉标签进行送样;如果项目工程师自己留用,一般情况下,样机制作完成两个月后申请报废。
4.1.2 公司外购样机的管理规定
a)外购的样机在购回后需填写样“样机物品标识卡”标签。如果是部门购买填写部门名称;
b)根据外购样机的结构,性能或者控制,如果公司完成开发同类新的产品,那么新产品小批试制通过后,外购的样机可以报废;如果没有同类产品的开发,外购样机两年后可以报废;
c)外购样机在没有申请报废前,由产品开发部妥善保管。
4.1.3 从仓库领用的样机的管理规定
a)从成品仓领用用于分析或者测试的样机,领用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能划花或者磕碰;
b)从领用开始五个工作日内送回成品仓的冰箱或者酒柜,经仓管员检查,如果确定没有对外观产生损坏,产品要重新入成品仓,仓管员需重新入账并在帐上更新;
c)领用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成品,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入成品仓,领用所产生的费用分摊到部门产品开发费用,并按时进行报废。
4.2 其它配件管理规定
4.2.1样机制作过程中配件的管理规定
a)样机制作过程中,领用配件一定要按需领取,不能浪费,对单个的配件必须妥善保管;
b)对从产品上拆分下来的配件需按类别保管,能使用的必须重新使用,不得再从仓库领取;
c)对不能再次使用的配件,每月按报废程序进行报废。
4.2.2 供应商送样的配件的管理规定
a)送样配件到货后,所属项目的工程师必须在送样件上贴上“样机物品标识卡”标签,完整填写标识卡型号、名称、责任人、日期,以免在报废的时候错报漏报;
b)一般情况下,送样的配件在所属产品小批试制通过后统一报废。
4.3样机、手板报废处理程序
4.3.1产品样机、手板整机必须拆分成配件,再按第4.3.2条把配件分类统计、申请处理;对一次报废整机少于50台,由产品开发部安排人员将整机拆分成配件;一次报废整机达50台或以上的,由生产部协助安排员工对整机拆分成配件。
4.3.2产品开发部每月初1-5日根据样机或者配件的数量进行分类统计,填写“样机、手板等物资处理明细表” 报产品开发部长审核后,提交质管员、工艺检测判定报废或返用;
4.3.3质管部根据“样机、手板等物资处理明细表”对照物品按检验标准进行甄选、检验、检测,判定返用或报废;工艺技术部协助确认。
4.3.4产品开发部按“样机、手板等物资处理明细表”中的处理意见进行以下处理:
A)对被判定返用的物资填写“样机物品返用申请表” (附表3)经检验确认后退回材料仓;
B)对被判定报废的物资填写“样机物品报废申请表”(附表4)经审批后按报废物资流程退回废品仓;
4.3.5对没有办理报废手续、或已经申请但未经批准报废的物品,任何人不能随意丢弃到废品仓。
5. 检查与考核
5.1 对没有批准报废而随意丢进废品仓的整机,一经检查发现,考核行为人50元,主管领导30元;报废整机数量达到10件或以上的负考核行为人100元,主管领导50元;
5.2 对没有批准报废而随意丢进废品仓的配件,一经检查发现,不论数量多少,负激励行为人50元,主管领导30元;
5.3 在整个报废流程中,对不进行工作配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