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2024-10-30 03: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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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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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嘛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与试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具备录用条件。否则解聘决定无效。  所谓试用期必须是劳动合同约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试用期。如果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试用期不签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嘛  二、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其他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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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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