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领导干部按规定是不配专职秘书,因为早在中办1980年出台的《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就明确规定,正省部级以上领导才可以配专职秘书。所以副厅级领导干部不配专职秘书。但现实中,副省级、厅局级以至于县处级官员,都大量配置了专职秘书。
如果配了,副厅级干部的秘书一般是副科级,最多不会超过正科级,秘书的行政级别不是绝对的,一般是看所担任的其他职务。
副厅级领导干部配专职秘书的具体事例:
近日,据报道,山东曲阜市出台新规:所有市级领导干部一律取消秘书配备,其事务性活动由各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其中,包括曲阜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10位市级领导秘书配备取消。
对市级领导干部的专职秘书一律取消,被称作“新规”,可要看到,早在中办1980年出台的《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就明确规定,正省部级以上领导才可以配专职秘书。
也就是说,该市取消市级领导秘书,只是矫枉。说其是“新规”,无非是源于违规配“秘”现象严重——《中国新闻周刊》就曾爆出,95%地方领导违规配专职秘书。这数据有待核实,但它道出的秘书配备普遍性“超标”,亟待正视。
表面上看,违规配“秘”,只是增加机构臃肿幅度,但要看到,它易演变成部分领导的“专享式特权”。对有些地方来说,政府办公室的职能已涵盖了秘书功能,领导配秘书已非必需,很多时候,它满足的,不过是刷特权存在感之需——有些领导读博,秘书代做论文的现象,就是例证。
针对这现象,河南省委办公厅还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不准带秘书陪读,不准请人代为听课,不准请人代写学习笔记和论文。想来,这俨然是个冷幽默。
应看到,八项规定中,也明确提出“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它包括秘书配备。在此背景下,云南、河北、广西等地陆续清退“专职秘书”。如今年7月,云南省委办公厅就下发通知,要求“省部级以下领导干部,一律不准配备专职秘书”。
由此看,曲阜取消市级官员秘书之举,很难说是什么“新政”。值得关注的,是“底线下移”:本不该出现的怪状,演变成了正常现象;
现在要纠偏,反而成了可资嘉奖的善政。要改变这畸形局面,说到底,要将清理违规配“秘”提上制度化治理日程,对清退不力的依规严惩,而不能止于行政自觉,抑或运动式治理。否则的话,对清理违规配“秘”的赞誉,恐怕很难杜绝,也只能是让人哭笑不得。
相关要求:
按规定,正部级以下领导配专职秘书属违规。但现实中,副省级、厅局级以至于县处级官员,都大量配置了专职秘书。
在领导身边工作的秘书虽然分工不同,但组织任命时统称为“机要秘书”。1980年,中办发布《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正省部级以上领导可以配专职秘书。
曾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解读说,正省部级以下领导配备专职秘书皆为违规行为。但现实中,副省级、厅局级以至于县处级官员,都大量配置了专职秘书。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要秘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市级领导不配秘书不是“新规”
按规定是不配,但是现在连副县长级别的都配秘书了。
秘书的行政级别不是绝对的,一般是看他们所担任的其他职务来定。
副厅级干部的秘书一般是副科级,最多不会超过正科级
还有一点,一般都是政府部门的领导才配秘书,像省厅的领导一般就不配秘书(也不是绝对),秘书的主要工作就是起草讲话文件,所以政府部门的领导比较需要秘书。
秘书这个职务本来中央是规定副部级以上才可以配,但是现在基本副县级的干部就配,但是秘书的级别是没有规定的,有可能一个省委书记的秘书是副厅级,也有可能是副县级,这都是视他们的其他职务来定的。还是一句话,秘书没有固定的级别。
主要部门的可能配!!级别估计就是副科级!
其实现在县的县长,书记都有
最多也就是个科级,或许还不到。
配的,其秘书为正科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