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体诗的相粘、相对、相错。
近体诗中第一二句、第三四句、第五六句、第七八句都叫做联。“对”,是每联上下句第一个“双音步”平仄相反;“粘”,是前联的下句和后联的上句的第一个“双音步”平仄相同。“错”,则是对粘对规则的补充。
对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完全相对不相错,比如上句是平平-平-仄仄,那么下句必然是仄仄-仄-平平。上句是仄仄-平平-仄,下句必然是平平-仄仄-平。不但第一个“双音步”平仄相反,以后的“单音步”和“双音步”也相反。另一种是第一个“双音步”相对,后面的相错。这种情况只会产生在一首诗的第一二句,也就是首句入韵时,上句是平平-仄仄-平,下句为了要押韵,则是仄仄-仄-平平。即第一个“双音步”相对,后两个“步”,正对本应该是平平-仄,但为了押韵,要把前步(“双音步”)与后步(“单音步”)互调,成为仄-平平。还有一种情况是上句是仄仄-仄-平平,下句则为平平-仄仄-平。即第一个“双音步”相对,后两个“步”,正对本应为平-仄仄,为了押韵要把前步(“单音步”)与后步(“双音步”)互调,就成为仄-平平。这就是相错的情形。
粘的情况比对还要简单。大家记住一个口诀:相粘必相错。因为粘的上句都是一联的下句,那么只有两种情况,就是仄仄-仄-平平和平平-仄仄-平。同对的规则一样,首先满足第一个“步”,我们上面讲过,第一个“步”一定是“双音步”。对,是第一个双音步平仄相反,粘,就是第一个双音步平仄相同。那么,仄仄-仄-平平的下句——也就是李耐陵下一联的上句,前二字就可确认为仄仄,而后三字如果正粘,则亦为仄-平平,但这样就麻烦了,变成上下句完全一样了,这是不能允许的,于是要采取相错的规则,即变为平平-仄,一个整句连起来就是仄仄平平仄。而平平-仄仄-平的下句,第一个步既然要相粘,也可确认为平平,后两步,一个是双音步,一个是单音步,也当相错,是为平-仄仄,这样,与平平-仄仄-平相粘的就是平平-平-仄仄。
综合相对相错和相粘相错的情况,其实就是一句话,上句末字如入韵,下句不管是对还是粘,都须相错。
2、关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诗词格律很严谨,但绝不是一成不变。传统说诗词的格律,有一个说法叫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也就是说,对于七言来说,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有变化。如果是五言,则是一、三两字。由于这种规律的存在,使得格律既严谨,又灵活。
但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句口诀不能包打天下。对于收平声韵的句子(仄仄)-平平-仄仄亩橡-平来说,假如一三五不论,变成仄仄(或平仄)-仄平-仄仄-平,这就犯了孤平,是诗中大忌。传统认为孤平是指这一句式除了韵脚只有一个平声字,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实际上,近体诗一句当中,至少需要一个双平步,没有双平步,就可以认为是孤平。孤平一般而言需要补救。补救的方法,就是把仄仄(或平仄)-仄平-仄仄-平变成仄仄(或平仄)-仄-平平-仄平,让那个孤平后面的仄声字变成平声,也就是说,让双平步往后挪个一个音位,就样就成了。
同样地,(平平)-仄仄-仄-平平这一句,如果按照一三五不论的口诀,第五字的仄似乎可以变成平声。然而事实上不行。这样,就形成了三平尾,是近体诗中绝对不能出现的错误。而且,出了这个问题,根本无法补救。
另外,如果因为一三五不论,导致了连续三句以上的开头第一字都是平声,哪戚则叫做平头,这也是极大的声病,万万要注意,不可凌犯。
3、对联如遇6字、8字,该如何计“对”?依然按“一三五不计、二四六分明”吗?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