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给买了一个房子,老公的房子是他父母给交的首付,现在一直在还贷款,现在我父母给买的房子要拆迁

2024-12-01 13: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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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父母给的房子属于你的婚前财产,拆迁后性质不应当改变,这个就可以保证你的婚前财产。所以不要加名字。你丈夫家给的房子,由于是共同还贷,所以你应当有部分产权。
如果两套房子同时加名,我觉得你还是会吃点亏,但是不会很大的。你可以尝试着和你老公商量,在他的房子中加入你的名字,看他是什么反应。但是这样他有可能会说把你的房子也加入他的名字。这时你会很被动。
建议保持现状,即,你的房子拆迁后继续使用你的名字,不加名。看他的反应,若他要加,你也可以要求在他的房子也加。若他不说,你也不加他的。这时就是你帮助他还贷了,你吃一点亏,我觉得这样还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