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参考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1355591.htm
里面还含有冰球、曲棍球的争球内容。
在篮球比赛中,争球是一种使比赛恢复进行的方法。双方各一名队员要试图争抢从空中落下的球以尝试获得球权。 在NBA的比赛中,第一节和每一个延长期的开始都要在中圈争球。而当双方的队员同时触球都没争抢下来并且无法判断球权时,裁判也会判罚争球,这时裁判将选择中圈和双方罚球弧圈中最近的一个作为争球地点。争球时,双方各派一名队员(比赛中争球时,由双方当事人)站至中圈准备,裁判在中圈中心点向上抛球,球下落时球员即可触球,球员必须在空中将球打出而不能持球落地。 在篮球规则中,有一项用于代替争球的措施,称为球权箭头,当裁判判罚争球后,将根据箭头方向判定球权。争球后此箭头转向另一方。箭头的初始方向为开赛争球时失败一方的方向。1981年在大学联赛中使用。 国际篮球联合会在2003年采纳了球权箭头规则,但是与之前规则不同的是,每个延长期的开始不争球,并根据箭头方向判定球权。. 欧洲篮球联赛从2005-2006赛季采用球权箭头规则,CBA联赛从2003-2004赛季开始采用此规则。
争球规则
争球发生在双方球队各一名球员或数名球员同时用一手或双手紧紧抱住篮球的时发生,或无论何时,只要有防守队员触球并造成进攻队员带球倒地的情况,即可判争球。如果双方球员均未采用粗野动作,都不能获得球权时,可判争球。 如果一名球员躺着或坐在球场地板上控球,该球员有机会将球传出,可不判争球,但出现危险或受伤情况时,裁判员应判争球。 判争球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两方同时持有球,机会均等,短时间任意一方很难取得控球权; 2.两方同时发力将球碰出界外,比如争抢篮板时; 3.出现所有裁判不能判定的情况时,应判为争球。(不过这种情况很少见了,现在可以借助录象判定,但在条件一般的比赛时,还是使用的)。
裁判手势
两手举过头,跷起大拇指。
在篮球比赛中,争球是一种使比赛恢复进行的方法。双方各一名队员要试图争抢从空中落下的球以尝试获得球权。
在NBA的比赛中,第一节和每一个延长期的开始都要在中圈争球。而当双方的队员同时触球都没争抢下来并且无法判断球权时,裁判也会判罚争球,这时裁判将选择中圈和双方罚球弧圈中最近的一个作为争球地点。争球时,双方各派一名队员(比赛中争球时,由双方当事人)站至中圈准备,裁判在中圈中心点向上抛球,球下落时球员即可触球,球员必须在空中将球打出而不能持球落地。
在篮球规则中,有一项用于代替争球的措施,称为球权箭头,当裁判判罚争球后,将根据箭头方向判定球权。争球后此箭头转向另一方。箭头的初始方向为开赛争球时失败一方的方向。1981年在大学联赛中使用。
国际篮球联合会在2003年采纳了球权箭头规则,但是与之前规则不同的是,每个延长期的开始不争球,并根据箭头方向判定球权。
欧洲篮球联赛从2005-2006赛季采用球权箭头规则,CBA联赛从2003-2004赛季开始采用此规则。
争球规则
争球发生在双方球队各一名球员或数名球员同时用一手或双手紧紧抱住篮球的时发生,或无论何时,只要有防守队员触球并造成进攻队员带球倒地的情况,即可判争球。如果双方球员均未采用粗野动作,都不能获得球权时,可判争球。
如果一名球员躺着或坐在球场地板上控球,该球员有机会将球传出,可不判争球,但出现危险或受伤情况时,裁判员应判争球。
判争球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两方同时持有球,机会均等,短时间任意一方很难取得控球权;
2、两方同时发力将球碰出界外,比如争抢篮板时;
3、出现所有裁判不能判定的情况时,应判为争球。(不过这种情况很少见了,现在可以借助录象判定,但在条件一般的比赛时,还是使用的)。
简单来说,就是篮球不在双方的控制之内,双方各有一名球员在争夺篮球的控制权时,但任何一方又没有迅速控制球权(2-3秒之内),两人胶着+纠结,为了避免双方发生更激烈的斗争,裁判会吹双方争球,NBA中会让双方在圈内跳球;在CBA中会采用换发球权,就是这次球权归红队,下次球权就归蓝队。
再简单点说,就是我和你抢同一个球,结果短时间内,球没有离开我们任何一方的控制范围,裁判就吹争球。
有时候,NBA球员倒地扑球,第一个碰到球,并揽在怀里,但是还没有站起来,这个时候对方球员是可以去抢他怀里的球的,一旦去抢(不犯规),裁判可以吹争球。所以,有经验的球员为了避免出现争球,抱球后马上会叫一个暂停,这样就获得了球权。
裁判鸣哨并做出双树大拇指的手势,一般发生在双方球员都持到球,但球权归属不清晰的情况下。争球就是公平的争取谁持球进攻。
双方同时对球有控制权,并影响比赛连贯性,就要跳球。现在一般改为交替拥有以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