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是暂停,法院根据案件需要作出中止决定是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的。为什么会中止,肯定是你的案件出现了新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案件,法院或者当事人申请中止,法院可以做出,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当事人以作为房屋登记行为基础的买卖、共有、赠与、抵押、婚姻、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无效或者应当撤销为由,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先行解决民事争议,民事争议处理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已经受理的,裁定中止诉讼。
法院认为你的行政纠纷是因为你的民事争议还没有解决,所以你需要先解决民事争议。现在法院受理了你案件,发现有八条情况,所以法院做出中止诉讼是合法合理的,你现在说你不同意法院做法,那你就是不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说大就是你认为这规定有问题,说小你是认为法院不应该按照这规定做出裁定。这也不算是法院强制裁定,而是法院拥有的司法权所允许的。
法院做出裁定无需经过当事人同意。如果该行政案件的判决确需以民事案件的审理为前提,则法院做出中止审理的裁定并无不当。
裁定是法院行使裁判权的行为,不需要当事人同意。
中止诉讼的裁定也不属于可以上诉的裁定,现在程序法中暂无救济途径。